華南永昌低波動多重資產證券投資信託基金

簡式公開說明書

                         刊印日期:1114

(一)   本簡式公開說明書係公開說明書之重點摘錄,相關名稱及文字定義與公開說明書完全相同。

(二)   投資人申購本基金後之權利義務詳述在公開說明書,投資人如欲申購本基金,建議參閱公開說明書。

壹、基本資料

 

基金名稱

華南永昌低波動多重資產證券投資信託基金

成立日期

109131

經理公司

華南永昌證券投資信託()公司

基金型態

開放式

基金保管機構

日盛國際商業銀行()公司

基金種類

多重資產型

受託管理機構

投資地區

國內外

國外投資顧問公司

存續期間

不定期限

收益分配

計價幣別

美元

績效指標

benchmark

保證機構

無;本基金非保證型基金

保證相關重要資訊

貳、      基金投資範圍及投資特色

一、投資範圍:

(一)   本基金投資於中華民國境內外幣計價之政府公債、公司債(含無擔保公司債、次順位公司債)、可轉換公司債、交換公司債、附認股權公司債、承銷中公司債、金融債券(含次順位金融債券)、證券投資信託基金受益憑證(含指數股票型基金、反向型ETF、商品ETF及槓桿型ETF)、經金管會核准於國內募集發行之國際金融組織債券。

(二)   本基金投資之外國有價證券包括:

1.     外國證券交易所及其他經金管會核准之店頭市場交易之股票(含特別股及承銷股票)、封閉式基金受益憑證、基金股份、投資單位及指數股票型基金(ETF)、反向型ETF (Exchange Traded Fund)、商品ETF及槓桿型ETF、不動產投資信託受益證券(REITs)、存託憑證(Depositary Receipts)、認購()權證或認股權憑證(Warrants)、參與憑證(Participatory Notes)

2.     經金管會核准或申報生效得募集及銷售之外國基金管理機構所發行或經理之基金受益憑證、基金股份或投資單位。

3.     符合金管會所規定之信用評等等級以上,由外國國家或機構所保證或發行之債券(含金融資產證券化商品、不動產證券化商品)及本國企業赴海外發行之公司債。

(三)   原則上,基金自成立日起六個月後,投資於外國有價證券之總額不低於本基金淨資產價值之百分之六十()投資於外幣計價之股票(含承銷股票、特別股、存託憑證及參與憑證)、債券(含其他固定收益證券)、基金受益憑證(含指數股票型基金、槓桿型ETF、反向型ETF及商品ETF)、不動產投資信託基金受益證券及經金管會核准得投資項目之資產等任一資產種類之總金額不得超過本基金淨資產價值之百分之七十()

 

二、投資特色:

(一)   面動市場不確定性因素的增加及波動度的升高,本基金以Smart Beta策略,聚焦投資於低波動股票及政府公債,相對於一般股票或信用債,長期而言,可發揮跟漲抗跌的效果。

(二)   本基金並同時佈局於股價指數選擇權賣權部位,以有效地降低投資組合波動,發揮市場下跌的防禦能力,減輕股票部位在市場修正時之潛在資本利損。

參、        投資本基金之主要風險

基金投資風險包括類股過度集中之風險、產業景氣循環之風險、流動性風險等。

一、  類股過度集中之風險:若投資標的所屬產業比重偏高,則基金淨值波動受到該產業股價波動所影響之幅度將提高。

二、  產業景氣循環之風險:本基金投資標的可能因所屬產業,供需結構而有明顯之產業循環週期,或因產業前景或總體經濟變動而對該產業獲利或信評造成影響,進而對債券利率或股價造成波動,可能對基金所得之效益及資本利得有直接影響。

三、  流動性風險:本基金投資國家或地區若因政經環境不穩定時,則可能產生投資市場流動性不足的風險,且部份市值較小之投資標的亦可能欠缺無法適時買進或賣出,進而導致實際交易價格可能與標的資產本身產生價差,相對影響本基金之淨值,甚至延後買回價金之給付時間。

四、  本基金風險報酬等級為RR3

風險報酬等級為本公司依照投信投顧公會「基金風險報酬等級分類標準」編製,該分類標準係計算過去5年基金淨值波動度標準差,以標準差區間予以分類等級,分類為 RR1-RR5 五級,數字越大代表風險越高。此等級分類係基於一般市場狀況反映市場價格波動風險,無法涵蓋所有風險(如:投資標的產業風險、流動性風險等),不宜作為投資唯一依據,投資人仍應注意所投資基金個別的風險。

請投資人申購基金前應詳閱公開說明書,充分評估基金投資特性與風險,更多基金評估之相關資料 (如年化標準差、AlphaBetaSharp值等)可至投信投顧公會網站之「基金績效及評估指標查詢專區」(https://www.sitca.org.tw/index_pc.aspx)查詢。

肆、本基金適合之投資人屬性分析

本基金為跨國多重資產型基金,投資標的包括股票、債券、基金受益憑證(ETF)本基金經評估後,適合追求資產長期穩健之非保守型投資人。

伍、      基金運用狀況

一、基金淨資產組成:

資料日期:111331

投資類別/

國家(區域)

投資金額
(
新台幣百萬元)

占比(%)

股票

318.30

38.41

債券

141.62

17.09

指數股票型基金

267.11

32.23

銀行存款

92.45

11.16

其他資產

(扣除負債後)

9.23

1.11

合計

(淨資產總額)

828.72

100.00

二、最近十年來基金淨值走勢圖:

最近十年度各年度基金報酬率:

 

 

 

 

 

 

 

 

 

 

 

 

 


資料來源:投信投顧公會

註:109年度報酬率計算期間:109.1.31(基金成立日)109.12.31

四、基金累計報酬率:

期間

最近

三個月

最近

六個月

最近

一年

最近

三年

最近

五年

最近

十年

成立日起

報酬率

-6.12%

0.09%

3.93%

N/A

N/A

N/A

5.80%

                                                    資料來源:投信投顧公會111/3基金績效評比

五、最近十年度各年度每受益權單位收益分配之金額:本基金無收益分配。

六、最近五年度各年度基金之費用率:

年度

109

110

費用率

1.93%

1.93%

註:指依證券投資信託契約規定基金應負擔之費用(如:交易直接成本-手續費、交易稅;會計帳列之費用-經理費、保管費、保證費及其他費用等)占平均基金淨資產價值之比率。

陸、受益人應負擔費用之項目及其計算方式

 

項目

計算方式或金額

項目

計算方式或金額

經理費

每年基金淨資產價值之1.6%

保管費

每年基金淨資產價值之0.22%

買回收件

手續費

由買回代理機構辦理者每件50元,但至經理公司辦理者無。

召開受益人會議費用

受益人會議並非每年固定召開,每次預估新臺幣伍拾萬元。

申購手續費()

本基金受益憑證申購手續費不列入本基金資產,每受益權單位之申購手續費最高不得超過發行價格之百分之四。

買回費

現行買回費用為零。

短線交易

買回費用

持有本基金未滿七個日曆日()者,應支付買回價金之萬分之一(0.01%)之買回費用;但定時定額及同一基金間轉換得不適用上述之短線交易限制。買回費用歸入本基金資產。

其他費用

詳見公開說明書【信託契約主要內容】捌、基金應負擔之費用。

註:實際銷售費率由經理公司在該適當範圍內,依申購人以往申購經理公司其他基金之金額而定其適用之比率。

柒、受益人應負擔租稅之項目及其計算

本基金投資國內資本市場之稅賦事項均依財政部有關法令辦理,受益人可能負擔之租稅主要包括本基金所投資商品之各項交易稅及所得稅款等;另本基金如投資國外資本市場,所產生之各項所得,應依各投資所在國或地區相關法令規定繳納各項稅費,且可能無法退回。詳細內容請參見公開說明書第25頁。

捌、      基金淨資產價值之公告時間及公告方式

一、公告時間:本基金每營業日公告前一營業日每受益權單位之淨資產價值。

二、公告方式:於經理公司華南永昌投信公司網站(http:www.hnfunds.com.tw)及中華民國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網站(http:www.sitca.org.tw)公告。

玖、      公開說明書之取得

一、本基金公開說明書備置於經理公司及其基金銷售機構營業處所,投資人可免費索取。

二、投資人亦可於經理公司網站(http:www.hnfunds.com.tw)及公開資訊觀測站(http://mops.twse.com.tw)免費取得本基金公開說明書及基金近年度財務報告電子檔。

其他

華南永昌投信 服務電話:(02)2719-6688

 

1.    本基金經金管會核准,惟不表示絕無風險。投資人因不同時間進場,將有不同之投資績效,基金經理公司以往之績效或提及之經濟走勢預測不保證本基金之最低投資收益,亦不代表未來績效之保證。基金經理公司除盡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外,不負責本基金之盈虧,亦不保證最低之收益,有關基金應負擔之費用及投資風險已揭露於基金公開說明書中,投資人申購前應詳閱基金公開說明書。

2.    本基金投資無受存款保障、保險安定基金或其他相關機制之保障,投資人需自負盈虧。基金投資可能產生的最大損失為全部本金。

3.    本基金係以美元計價之基金,所有申購及買回價金之收付均係以美元為之,如投資人以其它幣別之貨幣換匯後投資本基金者,須自行承擔匯率變動之風險,另因投資人與銀行進行外匯交易有賣價與買價之差異,投資人進行換匯時須承擔買賣價差,此價差依各銀行報價而定,此外,投資人尚須承擔匯款費用,且外幣匯款費用可能高於新臺幣匯款費用,投資人亦須留意外幣匯款到達時點可能因受款行作業時間而遞延。